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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三个加强”力促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9-11-06 09:10:31


    淮阳县法院立足于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水平,确保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加强民事审判法官队伍建设。将“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以及“四个决不让”真正落到实处。增强干警接受监督意识,特别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杜绝错案和执法过错。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有计划地定期不定期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以及走访、发放意见卡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强民事审判队伍的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加强民事审判业务的学习培训。为提高民事法官的法律水平和司法能力,确保公正司法,不断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力度,重点就民事审判工作中的正确认定民事法律关系、正确分析认定民事案件证据、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提高司法效率和社会效果、使裁判结果有利于执行等内容组织不定期的学习讨论活动。对新修订和颁布的民事法律,有针对性地强化学习和培训,有效保证了民事法律及时正确地贯彻和执行。

    三是加强民事审判适用法律规范。采取判前判中化解、判后释明等措施,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对民事案件从程序、实体、适用法律和社会效果等几个方面严格把关,从案件主办人、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领导到审判委员会更是做到认真研究、严格司法、层层把关,有效保证民事法律的正确贯彻执行,实现了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方针的落实。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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