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淮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通过专业细致的司法服务,不仅使原告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也有效缓解了被告的债务压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实践。
案情回顾
被告河北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在承建某项目期间,因施工需要,向原告淮阳区某器材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租赁了一批工程设备。双方签订了正式的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及支付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合作初期,双方关系良好,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然而,施工结束后,建筑公司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租金。在多次索要租金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租赁公司将建筑公司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相应的违约金。
法院调解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厘清案情。经调查发现,被告建筑公司并非恶意拖欠租金,而是因自身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导致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与此同时,法官敏锐地注意到一个关键细节:该公司对案外一家第三方企业享有一笔即将到期的债权,且金额足以覆盖所欠租金。
承办法官主动与第三方公司取得联系,确认其确有支付意愿后,果断将工作重心转向调解。一方面向被告建筑公司释明《民法典》关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契约精神;另一方面向原告租赁公司分析诉讼周期、执行风险等综合成本,建议给予合理宽限期。
经过承办法官组织的多次线上磋商,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第三方公司在协议签署后30日内将其应付建筑公司的款项中相当于租金的部分,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这起耗时良久的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涉企纠纷化解新路径,提升涉企纠纷化解效果,以更精准的司法保障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