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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王店法庭:司法护航纾企困 调解分期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6-01-09 17:00:07



1月8日,淮阳区人民法院王店法庭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既保障了债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为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企业争取了履行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河南某地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淮阳区某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签订《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淮阳某项目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案情回顾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施工,并于2022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及结算。经结算,被告尚欠工程款298800元及履约保证金50000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发现双方有长期合作基础,被告因近期经营困难导致资金周转不畅,并非恶意拖欠。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轻双方诉累,法官决定组织调解。

法院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拖欠款项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并履行付款义务;另一方面,也向原告说明被告的经营现状,建议其给予合理的履行宽限期,以维系合作关系,实现共赢。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淮阳区某置业有限公司分期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保证金共计348800元,分别于2026年1月30日前支付116266元、2026年2月28日前支付剩余116266元、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116268元。该调解协议经法院依法确认,已产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是淮阳区人民法院运用调解方式化解商事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一、调解优先,为困难企业纾困解难。对于因短期资金压力而无法一次性清偿债务的诚信企业,法院并非简单判决了事,而是通过引导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为债务人维持正常经营、恢复“造血”能力创造了条件,有效避免了“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与智慧。

二、诚信履约,避免违约成本扩大。调解协议不仅明确了债务总额和付款期限,还设置了逾期付款的利息条款。这既是对债权人的保护,也对债务人形成了有效约束,警示其必须诚信履约,否则将承担更重的法律后果,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践诺。

三、电子证据,同样是维权利器。如同微信聊天记录可作合同依据,本案中的施工合同、结算单、付款凭证等书面材料,均是认定事实、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关键证据。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务必增强证据意识,妥善保管好各类合同及履行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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