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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丨淮阳区法院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16 08:19:04





3月13日上午,在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淮阳区人民法院积极参加河南省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环境”推进活动,并在太昊伏羲陵文化旅游区游客中心设立宣传点,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普法宣传。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精心设立咨询服务台,主动为过往市民提供法律服务,并围绕网购纠纷、预付卡消费、食品药品安全等消费领域高频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典型案例,拆解法律条文,让群众直观了解消费维权的法律依据和维权途径。

“预付卡充值后商家关门,钱还能要回来吗?”面对群众的现场提问,干警们耐心倾听、细致解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意留存交易记录、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遇到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权。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干警们的专业解答和热情服务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3·15”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不仅向群众普及了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搭建了法院与群众的沟通桥梁,更强化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信心。

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消费纠纷案件,为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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