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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大连法庭:法治护航解纠纷 高价彩礼终返还

发布时间:2026-05-07 08:21:29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大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同居关系解除引发的高价彩礼返还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情理法”融合,运用联动调解机制,女方当场返还彩礼43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2025年1月,原告小李(化名)与被告小郭(化名)经人介绍相识,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小李先后支付各类彩礼共计55.86万元,包括订婚礼金26.6万元、看好礼15万元等,远超当地平均水平,给其家庭带来沉重负担。

因双方婚前了解不足、性格不合,同居仅一个月便频繁争吵,协商解除同居关系。但在彩礼返还上双方分歧严重:小李要求全额返还,小郭主张扣除共同生活及婚礼开支。多次协商无果后,小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郭返还全部彩礼。

法官调解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申建立高度重视,为实质性化解纠纷,结合法律规定与当地习俗,制定“释法+疏导+联动”调解方案。他明确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小李与小郭符合彩礼返还法定条件,小郭负有返还义务。

法庭启动“法官+妇联+人大代表”联动调解机制:一是背对背沟通,向小郭释法明理,明确其法律义务,同时劝导小李体谅合理开支;二是面对面协商,逐项核对彩礼明细。

在依法扣除合理开支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郭返还彩礼43万元,放弃嫁妆,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协议签订后,小郭在各方共同见证下通过手机银行转账43万元,案件顺利办结。

典型意义

大连法庭庭长申建立表示:“高价彩礼加重群众负担,背离了文明婚恋理念,极易引发社会矛盾。”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涉彩礼纠纷调解,通过典型案例宣讲、普法宣传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重感情、轻物质”婚恋观,以司法温度护航家庭幸福、助力文明乡风建设。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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