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关乎群众幸福、基层和谐。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郑集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家事调解现场搬进乡镇村委会,依托“法院+乡村调解员+市人大代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成功调处一起六旬老人离婚纠纷,以温情司法化解家庭积怨,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司法温度。
案情回顾
原告尹某与被告郑某于1991年按农村习俗成婚,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事实婚姻。二人携手相伴三十余载,共育一子一女,如今子女均已成年独立。
半生相守的岁月里,夫妻二人共同维系家庭、抚育儿女,情谊深厚。但近年来,双方因日常家庭琐事频繁产生摩擦,日积月累的琐碎矛盾未能及时疏导化解,导致夫妻隔阂渐深。尹某一时情绪冲动,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联动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以案判案,而是坚持家事纠纷“调为先、和为贵”的处理原则,深入走访摸排,精准厘清矛盾根源。经核实,二人并无原则性矛盾,仅是夫妻缺乏有效沟通,长年积怨引发意气之争。为最大限度修复家庭关系,法庭主动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邀约当地乡村调解员、市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拉近沟通距离,调解现场设在村委会。调解中,乡村调解员、人大代表与承办法官各司其职,发挥家事调解经验,从情感疏导入手,回顾三十余年相伴相守的夫妻情谊,娓娓道来“夫妻同心、晚年相伴”的珍贵。最终,夫妻二人心中的隔阂逐渐消融,原告尹某主动提交撤诉申请,这段婚姻得以圆满维系。
社会效果
本次家事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基层司法、赋能乡村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家事审判工作,不断优化家事纠纷多元联动调解机制,以司法力量守护家庭和睦、涵养优良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