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一庭一策 | 刘振屯法庭:巡回审判进村室 法槌落处亲情回

发布时间:2026-06-25 08:18:52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服务下沉基层一线、融入乡村治理,6月22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将审判庭搬进乡村院落,通过巡回审判、多元调解、现场普法相结合的方式,成功调处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现年83岁的王老汉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需要妥善照料。老人育有三女二子,本应安享晚年,但因个别子女未能切实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

巡回审判暖民心

为切实保障老人诉讼权利,法庭第一时间联动综治中心,为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由专业律师无偿代理诉讼。考虑到老人年过八旬、腿脚不便,往返法庭确有困难,法庭果断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开庭”,主动对接村委会,将巡回法庭设在老人“家门口”,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司法关怀直达田间地头。

开庭当日,法庭干警提前深入村中人员聚集的街口,支起宣传展板,发放非遗普法手册,用质朴乡音向村民讲解《民法典》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阐明赡养老人既是道德要求,更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并邀请村民旁听庭审。

修复亲情促和谐

庭审中,法官耐心倾听各方陈述,从法理上明晰赡养义务边界,从情理上唤起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念。进入调解阶段,法官联合法律援助律师、村干部和旁听乡贤,分头做子女思想工作,讲法律、摆事实、谈亲情,引导他们算好“法律账”“亲情账”“良心账”。经数小时细致调解,五名子女最终打开心结,达成一致意见:每人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350元,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亲情得以弥合。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旁听村民深入浅出地讲解,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旁听村民感慨:“旁听了一场庭审,等于上了一堂法治课。”一场巡回审判,融合多元调解与普法宣传,化解的是家事纠纷,传递的是法治温度,培育的是孝老爱亲的文明乡风。

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乡土间书写司法为民的新篇章,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滕孝忠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516205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