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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陈楚守碧水 司法护航绘青绿——淮阳区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6-06-26 10:31:39






周口市淮阳区古称陈楚,坐拥龙湖湿地,水系密布、文脉绵长,是中原腹地重要的生态屏障。为守护一方水土,2022年9月,淮阳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集中管辖全市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近年来,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司法审判融入流域治理、湿地保护与文化传承全过程,探索形成专业化审判、协同化共治、修复性治理、常态化普法的生态司法新路径,为三川地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多元联动

凝聚生态共治合力

生态损害修复贵在及时。淮阳区法院为涉环境资源案件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全面实行快立、快审、快结,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避免生态损害持续扩大。同时,主动联动环保、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查、信息共享和案件会商,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无缝衔接,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法庭创新运用无人机航拍、生态损害专业鉴定等数字化取证手段,精准锁定污染、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让司法保护延伸到湿地每一处生态敏感区。针对破坏生态的刑事案件,法院全面落实恢复性司法,依法签发生态保护令,督促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开展环保普法,真正实现违法惩戒、生态修复、源头预防三位一体。

深耕主业

全力培育精品案例

专业化队伍是环资审判提质增效的根基。淮阳区法院配齐4名员额法官,组建稳定的专业审判团队,严格落实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制度,统一审理周口市域内跨区域环资纠纷,全力培育精品案例,持续提升审判公信力。

2025年,法庭依法审结船舶行政处罚“1281号”案件,聚焦贾鲁河、沙颍河航运污染风险,厘清航运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为淮河流域跨区域航运生态治理提供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在一起勘探施工损毁古墓葬的行政纠纷中,承办法官秉持生态保护与文物传承协同保护理念,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督促企业足额缴纳罚款,并推动企业建立考古勘探前置审查制度,从源头规避工程建设中的文物损毁与生态破坏双重风险,为豫东地区文保与生态交叉类纠纷化解贡献司法经验。

与此同时,“太昊陵古侧柏群司法保护”活动登上全国四级法院“六五环境日”全媒体直播平台,全网观看量突破1500万人次,向全国展示了淮阳司法守护历史文脉与自然生态的扎实成效。

固本拓新

搭建生态修复平台

守护生态既要办好个案,也要建好长效阵地。为做实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2023年6月,淮阳法院成立“龙湖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常态化开展湖区巡查、现场勘验、巡回审判,为湿地候鸟栖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司法防线。2023年10月,淮阳法院联合林业部门设立“林长+院长”生态修复基地,推动林长制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实现山林河湖一体化司法管护,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走向专业化、常态化、法治化。从湿地到林地,从水体到古树,淮阳法院正以点带面,构建起覆盖全域的生态司法保护网络。

宣传引导

厚植全民护绿法治氛围

良法善治,教化先行。淮阳区法院紧扣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水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结合本地荷花节、二月古庙会等民俗活动,持续做深做实生态法治宣传。

在线下,组织法官走进湿地公园、校园、社区,通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以案释法讲解非法捕捞、水体污染、非法采矿的法律后果;在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环资案件诉讼指引、典型案例、普法短视频,打造“生态司法微课堂”,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成效。

同时,持续邀请群众走进司法保护基地,沉浸式参与生态法治体验,不断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逐步构建起“司法引领、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让“法润陈楚”的法治理念浸润千家万户。

一湖龙湖碧波荡漾,一纸法槌守护青绿。站在新的起点,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擦亮“法润陈楚”司法品牌,持续深耕流域治理、湿地保护、文保协同三大领域,以更专业的审判、更紧密的联动、更务实的修复,持续守护三川碧水、陈楚青绿,以高质量环境司法保障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司法新篇章。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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