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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以“五个坚持”实现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9-11-17 08:29:19


    淮阳县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宗旨,始终做到坚持三个至上、坚持人大监督、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坚持一心为民,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一是坚持三个至上。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二是坚持人大监督。着力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到位。不仅要按照规定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好法院工作,虚心听取和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要将法院改革、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及时地向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二是坚持接受人大工作检查到位。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搞好汇报;三是坚持办理代表建议到位。无论是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或闭会期间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还是人大领导同志交办、转办的个案,都要认真负责、及时有效地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坚持开展活动到位。尽量多组织开展一些活动,加强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联系、理解与沟通,扩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层面和效果。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始终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淮阳”建设,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增强人们群众安全感。按照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开展“大走访”、“包村创平安”等活动,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是坚持公正司法。以加强“队伍建设、院政管理”为抓手,认真解决妨碍司法公正的难题,确保社会公平正义,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政”的路子。以“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建立文明、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约束,特别是对办“人情案”、“关系案”而引发的错案,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坚持一心为民。大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并把向社会公 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作为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总抓手,在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擦亮服务“窗口”,坚持导诉制度。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设立“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实行“天天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强力推行“大调解”,努力营造和谐社会。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并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济,彰显司法关怀。通过各项司法便民措施的实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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