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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一策 | 临蔡法庭:温情调解化纠纷 暖心护航“小升初”

发布时间:2026-10-15 08:50:27



10月13日,淮阳区人民法院临蔡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用柔性司法守护儿童成长之路,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陈女士与被告张先生早年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小丽抚养权归张先生所有。离婚后,孩子长期随陈女士在外地生活,起居、学业均由女方照料,已形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转眼小丽即将迎来小升初关键节点,按当地入学政策,子女就学需与实际抚养、居住情况相匹配。为保障孩子顺利入学,陈女士多次与张先生协商变更抚养权,均遭拒绝。张先生坚持离婚协议约定,抵触情绪较强,双方沟通无果,陈女士无奈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调解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深知,一纸判决只能解开程序上的“法结”,难弥合亲情隔阂、化解心中“心结”。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梳理案情,释明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劝导双方将孩子升学前途、健康成长放在首位。然而,被告张先生态度坚决,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关键时刻,孩子一声稚嫩的“爸爸”融化了对立。张先生被真切呼唤触动,幡然醒悟——抚养权不是亲情的枷锁,孩子顺利求学、幸福成长,才是为人父母最大的责任,当场同意将抚养权变更至陈女士名下。

在法官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女由陈女士直接抚养,张先生享有探视权,保障父子亲情常态维系。

典型意义

本案是柔性家事审判的生动实践。一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抚养权归属不拘泥于一纸协议,而应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出发,保障其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与顺利升学。二是注重情理法相融。家事案件宜解不宜判,通过耐心释法、真情疏导,既解“法结”又化“心结”。三是守护亲情不缺位。变更抚养权不等于割裂父子关系,通过明确探视权安排,让孩子在完整的父爱母爱中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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