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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四个强化”化解纠纷创平安

  发布时间:2009-11-19 08:38:50


    淮阳县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平安淮阳”创建中,实施“四个强化”战略,让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有力保障了“平安淮阳”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建议预警作用。司法建议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形式和有效举措,该院坚持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同时强化干警包村下乡,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经济和社会安全的隐患和风险,加强对各类信息的搜集、分析、研究,建立全方位、动态化的司法建议预警机制,真正让司法动起来,走在矛盾和问题的前面。

  强化规范引导作用。针对矛盾纠纷的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就会越多,广大法官只有充分发挥个人能力和智慧,从个案和类案的审理中,及时总结司法经验,制订相关执法意见,确立审理规则,提供审判思路,促进裁判标准的统一,发挥对纠纷解决和行为规则的引导作用。

  强化宣传互动作用。该院不仅将能动司法理解为法官案件裁判的能动,而且更应当包括面向社会法制宣传的能动。在继续加强报纸、电视媒体宣传的同时,更加注重网络媒体的运用,借助法院网平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深入跟踪民意反馈。真正让网络成为方便群众沟通、宣传法治精神、宣传法院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重要窗口,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强化调解化解作用。坚持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的指导作用,引导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利用司法的终局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优势,在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和执行上,充分发挥司法的主动作用,确保矛盾及时化解。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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