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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出新招求实效

  发布时间:2009-11-27 08:08:25


    淮阳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当前执行工作困难局面,为更好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立足实际,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思路,出新招、求实效,执行工作取得很大突破。

    掌握被执行人活动规律,选择最佳执行时机。在实践中发现,在正常的上班时间开展执行活动,往往会无功而返,执行措施无法奏效。但被执行人有一个特点,就是比较注重传统节日,不少平时不在家的被执行人,在这些节日很可能回家团聚。对此,该院在执行这些案件时,始终注意掌握他们的作息和生活规律,打破常规,选择中午、晚上、节日假日等被执行人可能回家的机会送达执行文书,采取执行突击行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处理好强制与教育的关系,选择最佳的执行方法。在执行中,该院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努力追究执行方法的社会效果,做到执结一案、影响一片、带动多案的良好社会效果。在执行方法上,实行法制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全力攻坚与分段执行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方法,尽量促使被执行人最大限度地履行义务。

    做好当事人双方思想工作,努力促成执行和解。执行和解是执行案件中的一个有效手段,有利于促成案件执结,维护社会稳定。在执行立案后,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的执行风险,使其在思想上认识到其执行权益得到实现或不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为执行和解打下思想基础;在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前,耐心细致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法、以理、以情,促其自动履行,从而达到执行和解的目的;适时邀请、委托案外人到庭,参与和解执行案件,化解执行当事人矛盾,使执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责任编辑:徐 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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