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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化纷争构和谐立新功

  发布时间:2009-12-07 08:24:54


    淮阳县人民法院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宗旨,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构建“平安淮阳”工作主线,不断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把诉讼调解作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办案效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不断探索调解新机制,创新调解方法,开拓出一条符合基层法院解决矛盾纷争的新路子,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加大指导力度,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该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促进辖区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建立健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提高民事纠纷人民调解的成功率。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创新指导方法,构建大调解格局。紧紧围绕“重调解、止纷争、促和谐”的工作思路,在做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的同时,积极建立大调解审判格局。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水平,建立和完善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借助指导外力,实现调解良性循环。注重邀请县级司法机关、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干部及农村族老、经济能人等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在当地农村影响较大的人参与调解,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通过他们劝导、说服当事人坐在一起,协商解决纠纷。今年县法院牵头和县司法局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协调小组,努力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全面对接。加强人民法院和司法局职能单位的协调配合,促进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功能优势互补。

责任编辑:徐 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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