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为民司法”主题,以增强司法服务能动性为出发点,不断强化为涉农案件当事人服务的能动性与主动性,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展“送法下乡村”活动。该院针对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的现状,为了有效预防农村犯罪,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村”法律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乡镇、集市、中小学校园,进行专题法律讲座,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等农村弱势群体的保护,切实提高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深入到辖区企业,为农民工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开展“三农”问题专题调研。为了及时了解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院党委领导带领庭室负责人定期走访调研,及时为农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组织有关人员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进行专题调研,分析土地承包案件多发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适用法律的依据,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提供了有效保障。
加大涉农案件审判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损害农民权益的犯罪。妥善处理涉农民事案件,慎用强制措施,避免影响农业生产。针对一些涉农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流动性较大、执行财产范围不易确定及仅能满足自身基本生活需要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执行工作中实行新闻媒体公告曝光、悬赏执行等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执行威慑与联动机制,促进涉农案件执行工作的良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