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为满足人民群众新时期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马锡五巡回审判”方式,切实维护民权、保障民生。真正让司法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
推行诉讼风险告知。该院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的情况,在法院网上公布《诉讼指南》并印装成简易读本,向群众免费发放,使群众知晓自身具有的权利和义务、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懂得如何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积极推行巡回办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能调不判”的原则,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重点审理对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和法制教育意义的婚姻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适合在农村审理的相关案件。同时,积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即时收案、即时调解,调解不成的就地开庭、当庭宣判,方便群众诉讼。
不断简化案件程序。该院不断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实行加强简易民商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强化小额诉讼案件快速解决机制,及时裁决,当场制作法律文书,即时送达。
强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设立“救助基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司法救助。特别是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