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为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按照市中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明确目标任务,指引活动方向。按照市中院提出的实现“三上两下一好”目标(即结案率、调解率和群众满意度要上去,上诉改判发还率和涉诉信访量要下去,十件实事要办好)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使广大干警的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升华,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办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案件无发回、无改判、无超期、无上访的“ 四无”办案目标。
明确工作措施,推动活动开展。该院对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进行深入动员部署,将“案件质量年”活动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具体任务传达到每一位干警,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全面实行审判公开,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继续开展“调解年”活动,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法官素质,完善科学评价的奖惩机制。
明确任务要求,确保活动实效。该院成立以院长赵福利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检室。“案件质量年”活动办公室将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评,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以负责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