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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四措并举”开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项学习活动求实效

  发布时间:2010-04-17 10:12:54


    淮阳县人民法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项学习活动,采取四项举措,确保此次专项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学习活动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院长赵福利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田其松、卢习渊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田其松兼任。活动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各个环节和重点工作的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严格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

    三、统筹兼顾,确保效果。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学习活动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确保各项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结合起来;二是与省高院组织开展的“制度创新年”活动结合起来;三是与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素质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四是与市中院“无违法违纪年”和“案件质量年”活动结合起来。以学习促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四是注重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学习活动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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