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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四个明确”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27 08:10:18


    淮阳县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着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明确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使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更加健全,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不断提高矛盾化解率、人民群众满意率、上级交办案件办结率,杜绝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不发生影响上海世博会安全顺利举行的重大问题,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明确方法步骤。该院将2010年确定为 “社会矛盾化解年”,制度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活动,确保排查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村庄、进社区,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空档。既要排查尚未解决的老问题,也要排查新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明确工作重点。不断建立健全由院长牵头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化解社会矛盾的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对改革发展中新出现的社会矛盾开展集中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建设,形成院长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与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三调联动衔接实施方案、三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等,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培训、评估和奖惩制度,推进三调联动长效机制建设。

    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纳入第一责任、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纳入干警绩效考核范围,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措施,特别是解决好影响和制约维稳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促检查。切实明确责任,结合实际,进一步量化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对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要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切实严格考评,领导办公室将对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同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相应依据。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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