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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用诚心调解谱写人民称赞的和谐之章

  发布时间:2010-04-29 08:10:21



    4月28日上午,扶沟县法律援助中心刘主任带领一位案件当事人,敲开了淮阳县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赵福利的办公室,一进屋,当事人王某就连忙道谢:“感谢赵院长,感谢县法院,要不是法官倾力调解、处处想着老百姓,我的这个心头重担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放下,太感谢你们了!”

    原告王某与被告任某于2001年6月结婚,由于性格不合,经常遭被告毒打,使原本就缺乏感情基础的夫妻关系完全破裂。原告王某十分痛苦,思想压力过大,一时间精神恍惚,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几度欲走极端结束自己的生命。后王某经亲戚指引起诉至淮阳县人民法院,该案被指定城关法庭管辖,庭长张义林热情接待王某,认真听取原告诉求,并指派该庭调解能手方贤君同志负责此案的办理工作。接到案件后,方贤君同志认真了解案情,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被告任某在原告起诉期间将包括房屋、家电等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变卖。他迅速前往当地银行查询被告银行账户,发现被告存折每月有一千多元固定收入。于是,将这一情况及时向张义林庭长作了详细汇报,并按照法律程序将该账户冻结。4月22日,此案在城关法庭开庭,主审法官方贤君根据当事人阐述及已经掌握的情况,认真开展辨法析理、深入调解工作,寻找调解结合点和突破口,反复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就财产分割作了详细阐述。被告人任某认识到自己无权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意见。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婚姻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被告将一辆载货汽车无偿转交原告,并同意于5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38000元赔偿金,此案从诉讼到结案,历时仅一个月。

    此案的圆满解决,是该院紧密结合“调解年”活动,狠抓诉讼调解工作不放手,不断健全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诉讼调解工作方法、拓展诉讼调解工作效果、努力实现调解工作科学发展的具体表现,是扎实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生动事例。

    扶沟县法律援助中心代表当事人在致信该院时写道“当事人送来的“清正廉明、公正执法”锦旗抒写的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赞颂,淮阳县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坚持通过调解方式快速、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解决当事人诉求,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充分体现,充分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对法院付出的艰辛工作表示感谢和赞赏。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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