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加强自身安全建设的通知精神,强化领导、强化检查、强化安检、强化训练、强化安保装备配置,切实加强自身安全建设,积极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将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营造安全、有序、放心的审判和执行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高度重视安全建设,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深入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教育全院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高度警惕并灵活应对可能危及自身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
大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建设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小组职责,切实加强全院自身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庭室领导责任制,安全建设由庭室部门正职负总责。
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查安全防范漏洞。重点排查机关大楼安全、审判法庭安全、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提押看管安全、涉诉信访工作安全、送达保全安全和人民法庭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重点关注在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中的重点案件、重点人员,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充分预估,提前部署应对防范措施。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分队,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出警、妥善处置、有效化解。
严格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重大事项,值班人员立即报告。各庭室部门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及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安全信息,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落实信访稳控措施,化解涉诉涉法信访案件。落实院领导“集中大接访”制度和院长“天天接访”制度。对越级上访、重复信访、集体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对重点信访人员,成立稳控小组,强化稳控措施,落实稳控责任,切实化解信访案件。
改善安全防范设施、装备,强化安全防范物质保障。对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进行全面梳理,添置必要的警用装备,确保安全防范及应急设施、武器装备、警用车辆始终处于待命状态。同时加强枪支弹药和警用械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把物防、技防措施提升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