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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积案 一日和解

  发布时间:2011-03-16 15:46:10


    一起被执行人为乡镇政府的借款纠纷案件,因种种原因跨度长达十年未能执结。淮阳县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中,转变执法理念,调整执行工作思路,因案施策,终于使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于近日得以和解执行。

    1993年4月,淮阳县某乡政府向李平借款70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满后,李平只得到部分利息。1999年李平一纸诉状将某乡政府告到法庭,判决生效后乡政府仍未履行义务。2000年4月,李平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人员多次执行,始终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上乡政府领导变动频繁等原因,导致案件一度搁置。李平因案件不能顺利执结而情绪激动,颇有意见,要到关部门信访。今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刚开始,该院再次将此案件列入此次重点清理的范围。

    为使此案顺利执行,该院院长赵福利主持召开案件执行推进会,直接听取案件前期执行情况汇报,要求执行庭调整对此案件的执行思路,转变执行观念,力争和解执行。赵福利院长多次带领主管副职、执行庭长到县委、政府,向县委政府汇报案情,寻求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淮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案的执行,表示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并多次做工作帮助筹措资金。近日,在淮阳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履行了还款,至此一起长达十年的积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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