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淮阳县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刘喜杰一行三人,到该县鲁台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虚心征求意见,认真办理该镇人大代表团提出的《加大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建议。
该镇人大代表团成员霍秀勤、鲁乃平、张德华三位代表在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针对目前基层涉法涉诉案件大都性质特殊、案情复杂、不易解决的实际情况,向政法各部门提出《加大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建议,促使涉法涉诉案件能够及时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在座谈会上,院党委副书记刘喜杰十分感谢各位人大代表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次各位代表针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及时给予关注并提出建议,充分体现了各位代表关心大局稳定、社会和谐的高度政治责任感,也是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的鞭策。县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指导思想,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先后制定《淮阳县人民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淮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及办理交办事项工作规则》,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做到“四个及时”,确保实效。一是及时登记。建立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台账,把收文日期、交办机关、代表情况、主要内容、领导批复以及回复时间及时登记造册;二是及时交办。根据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的不同事项,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亲自批转到相关庭处室办理,并规定了办理时间和进度要求;三是及时回复。办理结束后,由院联络办公室统一拟稿,统一回复格式,以法院名义用正式公文及时向代表回复,同时抄送人大;四是及时督办。对在办理期限内未办结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络办公室向办理部门及时下达书面督办通知,要求说明未能按时办结的原因,并限期办结。
院党委副书记刘喜杰指出,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是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重点,中央提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放在首位,部署开展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充分体现了对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态度和决心。淮阳县人民法院把“解决当事人的实际诉求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作为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倡导“百姓之事无小事、百姓诉求必解决”的工作理念,加强源头治理、完善调解衔接、强化排查化解、落实司法救助、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责任查究,最大限度地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
各位代表对县法院深入基层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虚心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以及针对涉法涉诉形势提出的合理化解决方案给予高度评价,希望县法院要立足于工作实际,破除各种不利因素和影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破除涉法涉诉难题,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始终把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采用邀请观摩庭审活动、视察座谈、“法院开放日”活动、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虚心听取人大、政协机关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审判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发现、解决法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力争达到思想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纪律上有增强、工作上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