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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讨要赡养费 法院执行快速一日结

  发布时间:2010-07-29 09:57:56


    2010年7月22日上午八点多钟,七十多岁的李老太到淮阳法院,要求执行其儿子候某某给付两年的赡养费1200元。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热情地进行了接待,原来因侯某某不尽赡养义务,其母亲李老太只好随其女儿生活。2008年经法院调解,侯某某每年给付其母600元的生活费。因侯某某没有按照调解规定的时间支付,故李老太申请法院执行。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快速机制,办理完立案手续,随即将案件转入执行庭执行。

    执行庭接到案件后,即安排人员进行了接待,在问明情况后,执行人员马上驱车赶到离城20多公里的曹河乡候家铺村。经多方打听找到被执行人侯某某的家,侯某某因有事外出,其妻子和儿子在家,执行人员讲明来意后,侯某某的家人抵触情绪很大,当执行人员把要求当日执行的执行通知书送达给他们时,其家人是拒绝签字。执行人员马上找到村干部,通报了案情,针对侯某某的家人不予配合状况,执行人员邀请村干部一同到被执行人侯某某家中做工作,他们从亲情、法律角度依法依理讲明利害关系的同时,要求侯某某下午到县法院执行庭。下午3点多钟,被执行人侯某某在其子的陪同下将1200元送到法院。  

    当李老太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赡养费时,眼含热泪地说: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给我要回了赡养费,真是谢谢你们了。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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