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心怀邪念约网友 窃财劫色入监牢

  发布时间:2010-07-28 08:58:41


    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张某与女网友牛某初次见面,便将黑手伸向女网友。2010年7月20日,淮阳县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强奸罪、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去年11月,被告人张某玩网络游戏时认识了外地女孩牛某,并成为网友。后两人经过多次网络视频聊天,相谈甚欢。2010年3月7日,当被告人张某得知当天是牛某生日后,便热情邀约牛某来淮阳为其庆祝生日。当日下午5时许,二人在淮阳车站初次见面,并一起吃饭、上网、宵夜至次日凌晨1时许。二人回到旅馆后,被告人张某采取殴打、掐脖子等手段,将牛某强奸,并趁牛某在洗手间冲洗之机,将牛某携带的现金1400元及三星手机洗劫一空后人间蒸发。在淮阳举目无亲又身无分文的牛某,万般无奈之下,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盗取钱物被追回并发还给受害人牛某。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采取暴力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同时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已构成强奸罪、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张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入狱后认罪悔过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45907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