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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四项机制确保执行工作科学有序

  发布时间:2009-06-17 16:35:48


    淮阳县人民法院以人民满意为执行工作标准,强化执行措施,改进执行方法,落实四项机制,确保执行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执行组织责任。院长为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院长分管执行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以组织统领人,加大协调力度。以目标衡量人,层层签订执行工作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

    二是严格执行例会制度。每周一下午召开执行工作例会,院长赵福利亲自听取上周执行工作情况汇报。针对执行难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研究部署本周执行工作,并上报具体工作计划。

    三是狠抓执行队伍建设。组织执行人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切实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树立为民司法、为民执行的工作作风和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大局意识。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与执行工作联系紧密的业务知识的学习。着力打造学习型执行队伍,以学习促进执行工作。以人大工作评议为契机,认真自查自纠,找出执行工作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积极加以整改。

    四是完善执行后勤保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保障到位,随时解决执行难问题。不因人员、资金、车辆等问题影响执行案件的处理,为执行工作开设“绿色通道”。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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