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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亲不认酒后伤人 身陷囹圄方知后悔

  发布时间:2011-02-03 10:09:04


    不满十八岁的高某因怀疑其父和继母是假离婚,酒后窜到其后母家,将外祖母和同父异母的妹妹(7岁)打伤。近日,淮阳县法院以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5个月。

    被告人高某在其7岁时父母离婚后随父亲生活,其父再婚后因子女问题又于去年年底离婚,被告人高某怀疑父亲与继母是假离婚。2010年3月4日下午,被告人高某酒后窜到居住在某单位家属院院内的继母徐某某家,当时徐某某的母亲胡某和被告人高某的同父异母的妹妹在家,被告人高某见没有叫开门,就顺手拽掉楼道窗户上的三角铁,将窗户上的玻璃捣烂。胡某见状,拉着外甥女往外跑,被告人高某用手中的三角铁往胡某头上打,然后又往其妹头上打。经鉴定被告人高某同父异母的妹妹伤属轻伤,胡某的伤属轻微伤。入狱后被告人高某表示很后悔,出去后不再闹事,请求继母原谅。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高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犯罪,依法应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高某认罪态度较好,并表示愿意悔改,其继母向法庭申请撤诉,要求不追究被告人高某的刑事责任,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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