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专题下发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制度,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保密意识,有效预防和消除信息网络安全隐患,保证国家秘密和审判秘密安全。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办公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计算机及网络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少数干警网络知识缺、安全意识差、保密意识弱等因素,信息网络安全存在很大隐患。该院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从有利于工作开展和信息网络安全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漏补缺,研究制订了《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制度》。
该制度共分总则、管理、监督、责任及附则五章二十五条,对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及局域网、上网安全操作、计算机安全设置、涉密计算机界定、移动介质存储数据、保护信息安全等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要求。该院同时成立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强化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