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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把事了 昔日朋友重握手

  发布时间:2010-08-23 11:58:15


    为了向朱某讨回饲料款,闫某与昔日里曾经亲密无间的好友朱某形同陌路,并闹上法院。法院调解后,朱某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剩下不予履行。7月25日,在淮阳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很快就做通了被告朱某的工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原告闫某与被告朱某两人的手再一次紧紧握在了一起。

    朱某系一养殖大户,经常从好友闫某处购买饲料。2009年1月,经结算,朱某欠闫某饲料款近8万元。之后,闫某多次催收,朱某仅支付了3万余元,下差近5万元。无奈之下,2010年年初,闫某诉至法院。经调解,闫某与朱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朱某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剩下的未予履行。闫某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朱某承诺在6月10日前支付。到期后,朱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暗地里,朱某却常常出售牲猪。为此,闫某多次到养殖场大吵大闹,两人的关系降到了冰点。

    法官了解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养殖场做朱某的思想工作。法官从诚信经营谈到友情的珍贵,从法律规定说到所应当承担的后果,做通了朱某的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被告朱某答应用牲猪充抵余款,并当场诚恳地向原告闫某道歉,两人握手言合。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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