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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死亡理应依法办理 父亲滋事反被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2010-09-08 16:39:28


    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父却大闹交警大队,并将多名干警打伤。2010年8月25日淮阳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许广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广的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淮阳县交警大队已经将事故责任划清,因车方没有执行交警大队的裁决,案件已由淮阳县法院审理。2010年5月23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许广到淮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问情况时,在交警大队院内无故谩骂、殴打淮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干警李某某及其他多名同事。经法医鉴定,李某某及其他三名同事的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广随意殴打他人,并致四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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