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为更好落实审判公开原则,拓宽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采取三项举措,切实把裁判文书上网这一“阳光司法”工程开展好,为推进进公正廉洁执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规范拟不上网裁判文书审批。该院为不断完善科学快捷的审批方式和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上网效率,对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审查责任制。裁判文书的审判庭负责人或合议庭审判长负责审核后,再交给主管院长签发,经主管院长签发后的裁判文书,才能上网公布。
二是完善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督查。建立检查督促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证上网发布的裁判文书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因上网的裁判文书质量出现问题,引起当事人和社会重大反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规定不按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未经审查擅自公布、擅自篡改后公布或者审查不严公布裁判文书,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加强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考评。建立和完善这项工作的科学考评机制,切实提高做好此项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辱意识,把做好该项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分明。坚持立足实际、科学分类的原则,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激发广大法官的干劲和热情,真正将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