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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下发《暂行规定》规范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25 08:00:50


    淮阳县人民法院根据全省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中院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于近日印发《淮阳县人民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暂行规定》,深入推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开展,打造“透明司法、阳光司法”工程,让人民群众更全面、更深入、更直观了解审判过程。

    《暂行规定》对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以及组织领导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要求各庭室、部门及全体干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为民司法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公开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切实规范广大干警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执法公正。

    《暂行规定》要求各庭室按照“严格、严谨、规范”的原则,切实把好案件选择关、庭审准备关和审理程序关,对参与庭审直播案件的选择标准、开展庭审直播案件的审批制度、庭审直播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要求,将直播任务完成的数量与质量将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边开展边总结,促进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该院已经完成庭审直播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暂行规定》将为开展庭审直播工作提供制度层面的支持。该院同时成立了以院党委书记、院长赵福利为组长的庭审网络直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领导,确保圆满完成省高院和市中院的部署。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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