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始终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的队伍建设方针,把落实干警职级待遇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汇报、积极争取,逐步、分批、妥善解决干警特别是基层法庭庭长的职级待遇问题。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62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2.1%。7个基层法庭庭长1人落实正科级待遇,6人落实副科级待遇。落实干警职级待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高度重视、积极争取。院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多次向县委、县人大和组织部门进行专题汇报,努力争取县委、人大和组织部门领导对法院干警职级待遇落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法院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县委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得到县委、人大及组织部门的充分理解和肯定。针对法院干警承担的工作压力与政治经济待遇的极大反差,县委、县人大非常关心,县委组织部门非常重视,站在落实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的高度,采取切实措施,一次性为法院落实职级待遇42人,其中,正科级17人,副科级25人,为改善法院队伍结构、促进工作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落实政策、严格选拔。院党委明确提出了“认真落实上级政策规定,真正解决干警职级待遇,严格选拔用人标准”的工作思路,带领政治处同志,认真研究上级有关人事职级方面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干警职级待遇的初步意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把落实职级待遇同个人的“德、能、勤、绩、廉”及业务开展情况挂钩、坚持对工作特别优异、政绩特别突出、岗位特别辛苦的基层一线干警优先呈报,认真把好考察关、集体讨论关和考核公示关。对考察不合格的不提名,未形成党委决议的不呈报,在考核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从而确保了选拔落实职级待遇人员的质量。
三、强化管理、科学考核。县委组织部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干部考察工作。与院领导和干警座谈,认真听取对呈报落实职级待遇干警的意见和建议。还深入基层乡镇、村委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确保干警提拔任用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真正选任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对落实职级待遇的干警,院党委切实强化管理,通过组织开展“季度汇报会”,及时了解其思想状况和部门工作情况。并经常组织干警进行民主评议,确保这些干部的先进性和模范性。同时,院党委研究制定了详细的个人考核和部门考核方案,明确干警提拔任用各项硬性条件,激励干警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争先创优,为法院事业奉献青春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