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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求实效

  发布时间:2010-12-08 07:58:59


    淮阳县人民法院认真按照省高院关于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的要求和部署,立足于深入基层、了解问题、化解纠纷、处理矛盾,扎实开展专项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抓住根本问题。该院按照省高院专项活动的具体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在化解矛盾过程中促进社会和谐,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提高司法能力。迅速研究制定开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各种要求。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赵福利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强化对专项活动的领导。制作回访当事人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当事人基本情况、回访日志、当事人反映问题及处理结果,保证专项活动效果。

    二是正视现实矛盾。该院要求广大专项活动回访法官耐住性子、扑下身子、想出法子,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处理方式,着力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对上访人诉求合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解决到位。该办结、执结的积案,认真组织力量,调整思路,迅速结案,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再审的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依法不足以提起再审或立案的“瑕疵案”,要法外处理、情理服人、取得谅解,该道歉的道歉,该认错的认错,该赔偿的赔偿,给当事人合理的答复。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认真对待每个回访的当事人,努力解决其提出的要求或反映的问题,坚决防止推卸责任、矛盾上交,造成矛盾的积累、激化。

    三是深入基层群众。回访法官在开展回访过程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当事人之所需,真正关心群众的疾苦。在回访活动中,真正走近群众、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深刻把握社情民意,掌握乡村风俗,学会运用群众语言,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宣传法律,解决问题,切实增强回访的效果。特别是对于当事人要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在力所能及地通过救济、补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的同时,动员其亲属、当地基层干部共同做工作,共同用法律、情理去疏导、说服,用真心、诚心和耐心去感化,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决不能以“没有法律根据、法院解决不了”为由拒之门外,决不能以“法律手段穷尽、法定程序走完”为由,置之不理,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的人民性。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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