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淮阳法院增强干警四种意识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03 07:41:39


    淮阳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坚持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切实强化干警学习意识、形象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牢固树立干警公正、廉洁、为民形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增强学习意识。不断强化新时期、新形势下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用科学的思想和完整的知识体系指导审判执行业务的开展。该院在坚持开展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周的同时,推行周五学习日制度,倾力打造学习型法院。牢固树立干警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理念,积极追求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增强形象意识。坚持司法的人民性,牢固树立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群众可以听得懂的语言,可以接受的工作方式,为民解忧、解难、解惑,同时要讲究司法礼仪,弘扬司法文明。解决好便民措施的落实问题。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规范操作规程,统一裁判标准,严格执行流程管理、案件评查、院庭长办案制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判委员会要定期听取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设立“审判管理工作办公室”,通过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审判质效考评管理”体系;建立完整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和干警、部门执法档案,完善录入办法,科学设置内容,规范样式文本,真实记载干警的执法质量、效率和作风情况,重点对审判、执行、信访工作指标进行考评,将工作绩效与评选先进、提职晋级结合起来,形成用业绩选人用人的导向。

  四是增强廉洁意识。教育和引导干警严守审判纪律。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五个严禁》等一系列规定,认真落实《接待媒体记者采访规范用语》。严格执行着装、签到、请销假、参加会议等制度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计玉新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46578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