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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扎实开展法官绩效考评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03-08 13:46:40


    淮阳县人民法院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关于开展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要求,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科学制定部门和干警个人绩效考评办法,强化绩效考评领导,绩效考评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为充分调动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广大法官讲政治、讲学习,想工作、干事业,讲廉洁,比奉献,全方位的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院自觉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的要求,结合基层法院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部门和干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绩效考评办公室,为确保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针对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级法官职业特点,在注重对结案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审判效率和质量相关指标考核的同时,更注重对调解率、涉法涉诉信访等审判效果指标的考评,力求使实施办法在落实过程中能够全面、客观、综合地反映法官的工作绩效。同时,将绩效考核推广到全体干警,其中法官绩效考核部门分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法官和综合部门法官分别考核。业务部门法官,按结案率、调解率、涉法信访工作、上诉改判率、卷宗评查情况、裁判文书上网情况、五项工作(法制宣传、信息、统计分析、案例编报、调研)完成情况、受表彰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其他业绩进行考核,其中涉诉信访工作的分值达到总分值的40%。综合部门法官按照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五项工作完成情况、受表彰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其他业绩进行考核。

    该院还在全市率先推行了法院干警业绩考核明细表,建立干警个人业绩绩效考核台帐。按照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干警和综合部门干警分别制定了干警业绩表,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填写,并由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交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汇总到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由绩效考核办公室严格按照《干警绩效考核办法》对照记分。同时,院党委明确要求,将管理绩效考核目标逐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部分目标具体到有关人员,切实做到定职责、定岗位、定人员、定标准,工作不留缺口。绩效考核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各职能部门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规定需通报的内容及要求》。绩效考核办公室再根据各职能部门发布的通报和各部门经过领导确认签字的业绩表进行核对,计算出每位干警的最后得分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计玉新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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