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淮阳法院副院长卢习渊带领民二庭副庭长曾晓飞深入淮阳县西城中学案外调解,快速成功地平息了一起因学生在校园内自杀而引起的突发事件。
淮阳县西城中学是一所寄宿制学校,2009年5月2日晚,该校17岁女生张某因感情问题在寝室内服毒自杀,悲痛的死者家属100多人来到事发现场,要求学校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否则就要抬尸上访。淮阳县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组,抽调卢习渊副院长和曾晓飞提前介入调解此案。卢院长向死者家属耐心讲解有关法律规定,使张某的家人认识到学校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随后曾晓飞做双方思想工作,使学校明白其应当承担的监护责任及处理不当的社会后果,也让张某的亲属知道他们提出的赔偿数额中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经过两昼夜的辛勤努力,终于协调双方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
淮阳法院运用案外调解机制,成功的化解了这场一触即发的社会矛盾,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高度赞扬,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