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以推进审判工作公开化、调解工作科学化、廉政建设经常化、作风建设明显化为突破口,促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推进审判工作公开化。主动与人大、政协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工作信息发布制度,派专人向人大、政协机关报送法院工作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一些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合议庭有争议的案件进行旁听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工作进程监督报道,增强工作透明度,使审判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二是推进调解工作科学化。以“合法理,顺民意”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建立以民事庭为主导、以基层法庭为中心、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为依托的调解组织体系,使调解工作规范化、网络化。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建立由法官独立调解、社会组织协助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等调解模式,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
三是推进廉政建设经常化。积极研究廉政建设新思路新方案,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设立廉政风险金、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和预警防范机制、内监外查监督机制等机制,严肃审判工作纪律,使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干警廉政意识、为民意识的提高。
四是推进作风建设明显化。通过在实际工作中“严管重教”活动,加大对《廉政准则》、“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的学习贯彻力度,使法官在工作当中牢固树立“察实情、辩证据、明法理、研法条、保廉洁、守纪律、讲奉献、比艰苦、不贪图名利”的审判作风,使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