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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三项举措扎实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26 17:38:46


    淮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中,为切实提高司法警察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严格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通知精神,采取三项举措,确保该项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要求,使参训干警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借助“发扬传统、坚定理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载体,充分认识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成立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活动办公室,把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确保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落实到实处。

    二是细化内容、明确目标。在训练过程中,严格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重点抓好体能、技能和专业训练,着力强化训练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防范与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使参训司法警察具备与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良好身体和心理素质,熟悉掌握警械(具)使用、擒敌技术、值庭、押解、看管和安全检查等基本技能,具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克敌制胜的本领,努力实现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警务技能明显提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明确要求、确保实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立足本职、突出重点、全员参训、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训练制度规定。妥善解决司法警务工作与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矛盾,科学安排训练人员、内容、时间,包任务、包落实、包质量、包安全,真抓实练,不搞花架子,确保训练质量。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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