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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拓宽便民工作机制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1-09-22 07:37:58


    淮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拓宽便民利民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强化立案窗门建设。以“一站式、集约化”为目标,对立案信访接待大厅进行改造,使其成为具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十项功能的服务大厅。放置诉讼费用收费标准及司法救助条件、申请财产保全、证据调取手续等资料供当事人免费取阅,同时提供打印、复印等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员,随时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指引诉讼,做好风险提示和财产保全提醒。开辟便民立案“绿色通道”,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提供立案便利。设立导诉、诉讼、执行、收费等若干窗口,实行一站式工作流程,从诉状递交、证据审查、案件登记到诉讼费预交、开庭排期等各环节,均在立案大厅内依次公开完成。

    二是落实各项便民机制。进一步完善电话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费等案件,一律优先立案,快速移交审理。继续拓宽巡回审判范围,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婚姻家庭巡回法庭,并在一些偏远行政村设立巡回审判点,真正方便群众诉讼,使群众能在自己的家门口让矛盾得到解决。加强非诉指导,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给予答复,讲明原因,尽可能指明解决问题的渠道和途径。

    三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拓宽救助范围,对“低保人员”、“五保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起诉的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对追诉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案件一律缓交诉讼费。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确有经济困难的以及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予以必要的救助。同时建立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对无钱聘请律师的困难群众,积极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实施法律援助,保障群众合法诉权。

    四是实行诉讼引导制度。每天保证有一名法律知识丰富的干警在立案信访大厅前担任导诉员,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和需求,指引其到相应的窗口办理业务。同时,诉讼引导员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法律程序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五是推行审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法院网、报纸及其他媒体平台,对法院活动部署、工作方针政策、案件进展情况、重要研究成果等,向当事人和社会及时公开,并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法院工作情况公开。同时,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法庭设施,旁听案件庭审,与法官座谈交流,对法院工作和审判流程有了全面了解,切身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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