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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五项举措确保绩效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1-11-07 08:27:31


    淮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制度落实,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法官绩效考评工作,为充分调动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制度。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绩效考评办公室,明确各自职责,为确保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成员主动征求中层正职和一线法官的意见,对出现的新问题、新举措作为重点写入考核办法讨论稿当中。由院党委牵头对考核办法进行全面修改和完善,最终制定该院《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干警绩效考核办法》,并及时下发给本院各部门。

    二是明确范围、突出重点。针对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级法官职业特点,在注重对结案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审判效率和质量相关指标考核的同时,更注重对调解率、涉法涉诉信访等审判效果指标的考评,力求使实施办法在落实过程中能够全面、客观、综合地反映法官的工作绩效。业务部门法官,按结案率、调解率、涉法信访工作、上诉改判率、卷宗评查情况、裁判文书上网情况、五项工作(法制宣传、信息、统计分析、案例编报、调研)完成情况、受表彰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其他业绩进行考核。综合部门法官按照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五项工作完成情况、受表彰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其他业绩进行考核。

    三是完善台账、详细考核。推行干警业绩考核明细表,建立干警个人业绩绩效考核台帐。按照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干警和综合部门干警分别制定了干警业绩表,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填写,并由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交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汇总到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由绩效考核办公室严格按照《干警绩效考核办法》对照记分。

    四是严格程序、及时通报。将管理绩效考核目标逐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部分目标具体到有关人员,切实做到定职责、定岗位、定人员、定标准,工作不留缺口。绩效考核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各职能部门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规定需通报的内容及要求》。绩效考核办公室再根据各职能部门发布的通报和各部门经过领导确认签字的业绩表进行核对,计算出每位干警的最后得分进行通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

    五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部门如对相关通报有异议,在通报后7日内书面提出,确有错误的,由作出通报的部门下发更正通报。对相关考核职能部门不能及时发布通报或违反严禁使用“个别单位”、“个别人员”之类的词语之规定的,由绩效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对该部门进行通报并纠正。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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