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阳县人民法院对梁某非法拘禁一案公开进行了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5月3日,被告人梁某发现有人药其家的狗,遂组织人追撵药狗人,将药狗人许某某抓住后,对其实施非法控制,并迫使许某某与其家庭联系,让家人拿三万元钱将此事私了,后许某某的侄子许某联系常某当说客,直至凌晨四时左右才以18000元的价格将许某某领走。后经群众报案,公安机关依法将梁某拘留。经过教育,梁某十分后悔自己的行为,并主动将18000元退还给梁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使用殴打手段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