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经济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就业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认真开展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执行、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创新便民措施,在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等措施上下工夫,为群众诉讼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民商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和解力度,切实做好判后答疑、辨法析理等工作,推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矛盾排查和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特殊人群、虚拟社会管理,依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打牢工作基础,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端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进展,切实提高服务大局、为民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