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立足于基层法院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法院改革,着力解决制约自身发展的根本性、源头性问题,仅2011年,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37个,初步形成以制度立院、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科学管理体制。
一是审判管理机制。借助“制度创新年”和“审判管理年”载体,深入推进审判管理,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案件监督卡制度,实行“一案一卡”,方便当事人监督法院工作。建成法院局域网,全面推行案件流程管理和自动化办公办案,实现案件从立案、审判直至归档全程自动跟踪。在全市率先建立法官绩效考核台账,实行绩效考核月通报制度,使审判执行效率大大提高。
二是司法便民机制。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法院;对裁判文书实行上网,对案件实行网络视频直播,将裁判活动自觉置于阳光之下;开展“千人大回访”和“法官进企业”活动,先后抽派法官300余人次,对106名当事人进行回访,对29家重点结对企业进行走访,收集群众建议意见33条,解决当事人提出的实际问题36个;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活动,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4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06万余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制度,强化“巡回审判”、“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妥善解决纠纷,2011年以来,案件巡回审判率达38%,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1.21%;加强“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建设,以“一站式、集约化”为目标,将不足60平方米的立案庭改建成208平方米的立案信访接待大厅。2011年以来,接待大厅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630余人次,立案审查1060余起,立案调解64起,提供救助服务78人次,查询咨询825人次,判后答疑391人次,案件诉调对接135起,接待来访群众206人次,消化处理涉诉信访案件16件,信访案件与建成之前相比有大幅下降。
三是化解矛盾机制。大力开展社会法庭工作,在全县共建成19个社会法庭,并全面实施社会法庭升级工程,加快示范社会法庭和特色社会法庭建设,建成3个特色社会法庭、5个示范社会法庭,方便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社会法庭建成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900多起,市委政法委对淮阳法院指导社会法庭化解民事矛盾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在全市下发专题信息推广;扎实推进“法官村长”工作,让法官走出法院深入群众主动发现、化解纠纷,选派法官126人,担任391个行政村的“法官村长”。着力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采取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规范邀请程序、严格落实庭审及合议制度等措施,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充分行使陪审职权。2011年以来,我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273人次,参加审理各类案件241件,参审案件标的达1100万元,有效弥补了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审判力量的不足,缓解了审判工作的压力;切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开展“大走访”、“大接访”活动,完善信访案件流程管理、初信初访首问负责制、院长接待日制、联动接访和信访案件终结制等长效机制,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四是质量评查机制。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树立案件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审判质量评估,防止一判了之,一执了之。成立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和办公室,严格按照省高院新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实行案案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将评查结果记入干警个人的执法档案。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开展“打造精品案件”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增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促进办案质量稳步提高。
五是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注重源头预防,从根本上减少执法问题。建立审限跟踪通报制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的监督功能,加大审执期限监督力度,增强法官的审执期限意识。建立完善案件监督卡制度,实行“一案一卡”,方便当事人监督法院工作。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强化院长、庭长职责和合议庭职责,通过合议制、陪审制等方式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制约。完善审判委员会每周二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分析审判工作形势、总结审判经验等制度,适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