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2-03-19 10:14:01
兰云民:
本院受理原告张丽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8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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