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法院为确保立案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进一步明确了立案法官的工作职责,严把立案审查环节,坚持在立案工作中要求严格把好四道关:
一是严把“管辖关”。严格依照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确定管辖权,有效防止“该立不立”“立而不当”“人情收案”等问题。
二是严把“证据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认真指导当事人举证,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和依法顺利诉讼提供审前指导。当事人无法提供的证据,可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三是严把“收费关”。严格执行《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认真、仔细核收诉讼费和保全费等应收费用,防止并坚决杜绝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四是严把“转办关”。确立严格的立案、转办期限,防止案件在立案环节延误诉讼给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发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