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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律拒执行,捍卫尊严转逮捕

  发布时间:2013-07-25 16:06:20


    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却因为当事人无视法律,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书,且态度恶劣、影响极坏,淮阳县人民法院为打击类似行为,捍卫法律的尊严,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最终转换成了一起刑事案件。

    李某与周某因宅基地侵权纠纷,经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2年10月12日判决被告周某返还原告李某所有的宅基地一处。判决生效后,被告周某并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的要求,后经原告李某申请执行,淮阳法院在2013年5月21日向周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义务,且多次到周某所在行政村进行调解工作,但周某在调解过程中态度很坚决、语气强硬,非常不配合,表示一定不会执行法院判决,并有辱骂诋毁法院干警的情况。期间该院执行人员走访了周某所在村委会的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人均表示无法开展调解工作,做思想工作已经没有作用了,对周某这种无视法律的行为应该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为保证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后经合议庭评议,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周某依然态度蛮横,并扬言“拘留我我也不怕,反正就15天,我就破罐子破摔了,出去之后我还不执行,看你们能怎么样”。

    针对上述情况,淮阳县法院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及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建议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淮阳县公安局及时立案、及时侦查、及时报捕,淮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审查,很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书。

    犯罪嫌疑人周某必将为自己种无视法律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的行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这将更加有利于建设一个法制化的社会。

责任编辑:li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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