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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县法院24名法律职务人员任免和40名陪审员任命

  发布时间:2013-11-21 08:58:54


    从11月20日结束的淮阳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上获悉,由淮阳县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范闽杰提请的任免24名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和提请任命40名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议案获得一致通过,为该院审判执行一线队伍注入了新活力,也弥补了长期以来该院审判力量的不足。

    淮阳法院党委高度重视自身队伍建设,为切实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改善法官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工作发展需要,依照《法官法》、《法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有关法律职务人员任免情况,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考核、考试,确保提请任命人员素质高、业务强。同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高院要求,为充分弥补长期以来审判力量的不足,通过认真推荐选拔、公开考核测评,真正选拔出一批责任心强、法律知识全、热爱人民陪审事业的人员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

    淮阳法院还将组织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和人民陪审员参加政治业务培训,使新任职同志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责任编辑:li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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