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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采取扎实举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11-28 15:44:51


    淮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紧紧围绕为民司法主题,采取四项举措,及时快速地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有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强化主动服务。加大对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制宣传力度,完善涉农民工群体性纠纷的预警和处理机制。通过巡回审判和实地普法教育等方式,多渠道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引导其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并给予相关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促进矛盾解决。

  整合审判力量。立足于农民工案件特点,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组成农民工权益保障合议庭,集中审理涉农案件。对群体性纠纷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促使矛盾有效化解。

  降低司法成本。对涉及农民工案件,依法实行减、免、缓诉讼费,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根据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担保义务。对因发包人和承包人结算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农民工或承包人申请,可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先予执行。

  加大调解力度。对有调解基础的,启动庭前调解程序,调解不成的及时移送,形成庭前调解与庭审调解相结合、以庭前调解为主的全程调解格局。将快速调解与及时调解相结合,对有调解意向的,当天开庭当天调解。对矛盾尖锐的,从缓和对立情绪入手,稳定农民工情绪的同时积极做好被告的疏通工作,通过讲理释法让其正视问题,抓住时机力促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li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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