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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四个强化”力促清执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0-06-25 08:26:06


    今年以来,淮阳县人民法院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坚持执行与审理并重,抓执行促审理,以“四个强化”推进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开展,有效避免了因执行不力而导致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是强化案件质量。教育干警解决执行难必须从抓审判质量入手,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息诉服判率,为案件下步顺利执行做好准备,打好执行基础。进一步认识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以“两庭一队”为先导,调配整合执行资源,加强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水平,为顺利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为适应新环境下执行案件的有效执结,该院加强干警新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为干警“充电”“输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审判与执行工作始终。引导干警公平、公正、高效地裁判和执行案件,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或和解,促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极少数拒不履行裁决义务,甚至无理阻挠、暴力干涉干警执行的,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三是强化实体程序。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发现原裁判文书确实存在瑕疵的,当事人又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情况,应当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从源头上做到公平公正,切实体现实体公正,确保得到让当事人满意的法律执行依据。

  四是强化调查研究。努力解决好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常将执行中反映出的新问题反馈到审判业务庭,真正实现审判考虑执行,执行促进审判的良性循环。对执行中遇到的特殊情况不能有效答疑的,研究室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提出调研课题,组织专人深入调查研究,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徐 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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