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2日闭幕的淮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淮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范闽杰所作的《淮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一致通过。
2013年,淮阳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按照“建章立制、简政放权、各司其职、共创辉煌”的指导方针和“扩大三种权利、树立三个权威、强化三个意识”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完善便民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绩,为淮阳的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与会代表通过审议一致认为,一年来,县法院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淮阳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淮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2013年的工作,总结成绩实是求是、查找问题深入准确、工作思路清晰完善,是一个很好的报告。经表决,代表们对该报告一致予以通过。
院党委书记、院长范闽杰代表法院党委和全体干警郑重承诺,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工业强县,旅游突破,城乡统筹,四化同步”的发展战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加注重能动司法、着力维护大局稳定,更加注重为民司法、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推动工作科学发展,更加注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形象,更加注重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推动淮阳经济社会健康务实和谐发展提供更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保障。